·时间:2013/8/15 ·点击:2569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2013)13号
关于举办固原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固原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和区人社厅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安排,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决定与固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固原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需要办理上岗资格证的药品从业人员一并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已取得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包括原医药管理局评审颁发的证书)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隆德、彭阳、泾源)以及海原县部分药学专业人员。
2、固原市尚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药品从业人员。
二、培训课程
1、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解读
2、常见病的临床表现及联合用药
3、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要求的法律法规及药物基本知识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培训时间为8月20日、21日(星期二、三)两天,培训地点在固原市药监局五楼会议室。8月19日(星期一)下午2点在固原市药监局报名。
2、药师报名时携带本人药师资格证书,现场审验盖章。培训结束后颁发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印制的学分证。
3、上岗证培训人员报名时携带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资格证书。
4、收费标准:培训费200元/人(依据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
费许可证宁价费字第21277号)。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0954-2065383
网 址:www.nxppa.com.
二0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药学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抄 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民政厅、固原市药监局、海原县药监局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3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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