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5/24 ·点击:2860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2013)6号
关于与天津药科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办学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最近宁夏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并定于今年九月上旬正式开学。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联合办学项目为国家正规教育的中等专业学历教育,专业为中药专业,学制一年。招生对象是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凡持有应、往届高中毕业证的人员即可报名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由天津药科中等专业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2、联合办学采用灵活教学模式,每月集中一周时间在银川市授课,全年完成规定学时后进行毕业考试。
3、本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度,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者,同时取得“中药调剂员”或“中药购销员”的国家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4、实训课由培训中心与学生所在单位签订协议,在本单位完成实训课,培训中心负责监督与考核。
5、本次联合办学开设的专业及教学模式等,有利于促进我区医药行业药学专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为行业内无药学专业学历,愿意报考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的人员提供了最佳途径。
协会希望各单位领导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职工、职工子女或社会人员报名入学。
报名从即日起到8月20日止。
附:招生简章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联合办学 招生 通知
抄送:自治区经信委、民政厅、区、市、县药监局、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会长、副会长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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