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2012)7号
关于开展银川地区药学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银川地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区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集中培训仍采取在五市分别办班的形式。银川地区的培训班定于6月13日至15日举办。每期学习结束后,由协会发给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制作的培训结业证(学时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2012年之前(含2012年)已取得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包括原医药管理局评审颁发的证书)银川市(三区)及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药学专业人员。
二、培训课程及主讲教师
1.中药性状鉴别
2.药店营销与药品陈列
主讲人:宁夏医科大学附院 张永贵(主管药师)
3.高血脂病的治疗与预防
4.药品营销中如何开展药学服务
主讲人:宁夏医科大学 袁本香(教授)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2012年6月14日、15日两天,培训地点在银川市满春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兴庆区丽景街418号)。6月11日至6月13日全天在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报名,(永宁、贺兰、灵武的学员也可于14日早上8点在满春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药师资格证书,现场免费审验。
收费标准:培训费200元/人(依据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宁价费字第21185号)。
协会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北巷111号正大商务楼五楼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网 址:www.nxppa.com.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药学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抄 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厅,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药监局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2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