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药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业 |
申报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考试科目 |
西 药 |
中级 |
主管药师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10月30日 |
上午9:00 —11:00 |
药剂学 |
下午2:00—4:00 |
药理学 |
初级 |
药师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10月30日 |
上午9:00 —11:00 |
药剂学 |
药士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中 药 |
中级 |
主管中药师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10月30日 |
上午9:00 —11:00 |
中药学 |
下午2:00—4:00 |
中药药剂学 |
初级 |
中药师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10月30日 |
上午9:00 —11:00 |
中药学 |
中药士 |
10月29日 |
上午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二、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07〕66号)规定:申报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是在我区医药行业从事中、西药品采购、销售、保管、调剂、检验、验收验发、养护及中药材种植、加工、炮制等国家未列入以考代评专业并具备从业准入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报药士(中药士)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药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能胜任一般的技术工作。
2.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报药师(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医药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
2.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及专业年限: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
3.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一年。
(三)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并能对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
3.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四年以上,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及专业年限: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
4.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两年。
三、考评方式
(一)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
(二)对取得国家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的人员如个人自愿可免予专业考试,按申报程序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
(三)对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的人员不专设英语和医古文科目考试。主管药师须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已编入“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主管中药师须掌握的医古文知识已编入“中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中。在药学(中药学)专业考试中,外语及医古文作为考试内容,在试卷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报名办法
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 7月27日至8月16日24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18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咨询电话:(0951)6039395、603930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2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相关要求
(一)考前培训由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大纲及考试复习资料考生可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自愿购买。
(二)有关政策查询请登录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nxppa.com)
附件:1.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码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照片(小于20KB)→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审核报名资格(在报名确认点完成)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上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只审核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准考证打印(在网上完成)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附件2:
2011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表
专业 |
申报级别 |
专业资格名称 |
报考级别 |
科目 |
西药 |
中级 |
主管药师 |
考四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药剂学 |
药理学 |
初级 |
药师 |
考三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药剂学 |
药士 |
考两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 |
中级 |
主管中药师 |
考四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学 |
中药药剂学 |
初级 |
中药师 |
考三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学 |
中药士 |
考两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