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2 ·点击:3851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文件
宁夏价格协会
宁药协(2009)31号
关于授予固原市医药有限公司第三药店等9家药店
“诚信药店”荣誉称号的通知
医药行业各企业:
根据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关于开展“诚信药店”评选活动的通知(宁药协[2009]01号)精神,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学专业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和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宁夏价格协会“诚信药店”评选小组对企业自愿申报 “诚信药店”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按照“诚信药店”评选标准和办法,经认真审核评选,以下9家药店被评为“诚信药店”:
固原市医药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原州区)
宁夏方泽医药有限公司玉皇阁大药房(玉皇阁东)
宁夏康顺堂医药连锁公司总店(贺兰县城)
宁夏同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店(新华东街)
宁夏中山医药有限公司总店(西桥巷)
中宁县医药药材公司药品超市(中宁县城)
吴忠市益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花苑分店(利通区)
吴忠市福德堂药店(利通区)
青铜峡市益春堂药店(广武村)
希望获得“诚信药店”的单位保持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关于 诚信药店 通知
抄送:自治区经信委、民政厅、药监局、物价局、商务厅、会长、副会长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9年12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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