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10 ·点击:3947
宁药协(2009)26号
关于举办2009年度药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银川市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决定在银川市举办2009年度银川地区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凡持有2008年12月31日以前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证》的人员,都属规定要求的培训对象。希望各药品经营企业认真组织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为不影响各经营企业的工作,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交叉培训,让从业人员都能及时地参加学习,同时对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证》登记使其继续有效。
本次培训暂安排两期,第一期为11月12日—13日两天;第二期为11月14日—15日两天。报名时请带上《培训证》以便进行登记。
报名时间:11月5日至11月14日
报名地点: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电话:0951-6039395 6039303
收费标准:继续教育每人每期100元(依据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1017号)
培训地址: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教室(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四楼)
2009年度药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表
时间 |
内容 |
授课人 |
11月12日、11月14日
上午:8:00 — 12:00
下午:2:00 — 6:00 |
药学职业道德与药学服务技能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
张学斌
(主管药师)
华生祥
(经济师) |
11月13日、11月15日
上午:8:00 — 12:00
下午:2:00 — 4:00 |
中成药的合理应用
考核登记 |
王建环
(教授)
协会 |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9年11月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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