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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09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6/19      ·点击:42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宁人社发[2009]20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医药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业
申报级别
资格名称
考  试  时  间
考试科目
西  药
中级
主管药师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药学综合知识
9月20日
上午 9:00 —11:00
药剂学
下午2:00—4:00
药理学
初级
药师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药学综合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 —11:00
药剂学
药士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药学综合知识
中  药
中级
主管中药师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中药学综合知识
9月20日
上午 9:00 —11:00
中药学
下午2:00—4:00
中药药剂学
初级
中药师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中药学综合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 —11:00
中药学
中药士
9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00
中药学综合知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药士(中药士)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药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能胜任一般的技术工作。
    2、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报药师(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医药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
    2、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
    3、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一年。
    (三)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并能对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
    3、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四年以上,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
    4、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两年。
    三、考评方式
    (一)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
    (二)对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的人员不专设英语和医古文科目考试。主管药师须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已编入“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主管中药师须掌握的医古文知识已编入“中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中。在药学(中药学)专业考试中,外语及医古文作为考试内容,在试卷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 6 月23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5时截止。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7月1 日至7月10日 ,确认地点:宁夏医药行业协会(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咨询电话:(0951)6039395、603930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二)考前培训由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大纲及考试复习资料考生可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自愿购买。
    (三)有关政策咨询请登录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nxppa.com)
 附件: 1、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码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资格  医药  考试  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贴上相片→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在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交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在线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2: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表
专业
申报级别
专业资格名称
报考级别
科目
西药
中级
主管药师
 考四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
药剂学
药理学
初级
药师
考三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
药剂学
药士
考两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
中药
中级
主管中药师
 考四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
中药学
中药药剂学
初级
中药师
考三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
中药学
中药士
考两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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