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6/19 ·点击:42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宁人社发[2009]20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医药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业 |
申报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考试科目 |
西 药 |
中级 |
主管药师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9月20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剂学 |
下午2:00—4:00 |
药理学 |
初级 |
药师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9月20日 |
上午9:00 —11:00 |
药剂学 |
药士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药学综合知识 |
中 药 |
中级 |
主管中药师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9月20日 |
上午 9:00 —11:00 |
中药学 |
下午2:00—4:00 |
中药药剂学 |
初级 |
中药师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9月20日 |
上午9:00 —11:00 |
中药学 |
中药士 |
9月19日 |
上午 9:00 —11: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4: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药士(中药士)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药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能胜任一般的技术工作。
2、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报药师(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医药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
2、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
3、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一年。
(三)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并能对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
3、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四年以上,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
4、非本专业学历的人员,在上述各学历层次(不含高中生)规定的专业年限上延长两年。
三、考评方式
(一)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
(二)对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的人员不专设英语和医古文科目考试。主管药师须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已编入“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主管中药师须掌握的医古文知识已编入“中药学综合知识”教材中。在药学(中药学)专业考试中,外语及医古文作为考试内容,在试卷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 6 月23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5时截止。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7月1 日至7月10日 ,确认地点:宁夏医药行业协会(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咨询电话:(0951)6039395、603930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一)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二)考前培训由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大纲及考试复习资料考生可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自愿购买。
(三)有关政策咨询请登录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nxppa.com)
附件: 1、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码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资格 医药 考试 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网上完成):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 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贴上相片→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在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交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前一周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在线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2:
2009年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表
专业 |
申报级别 |
专业资格名称 |
报考级别 |
科目 |
西药 |
中级 |
主管药师 |
考四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药剂学 |
药理学 |
初级 |
药师 |
考三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药剂学 |
药士 |
考两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 |
中级 |
主管中药师 |
考四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学 |
中药药剂学 |
初级 |
中药师 |
考三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中药学 |
中药士 |
考两科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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