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6/4 ·点击:3705
宁药协[2009]07号
关于开展吴忠地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吴忠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开展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07]66号)的规定,2009年我区医药行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案已经自治区人事主管部门同意。为此,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决定开展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凡取得医药行业初、中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课时,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并取得12个学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今后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中级申报副高资格的,要求累计取得48个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我区医药行业药学专业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为减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协会决定在吴忠市开展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由协会颁发自治区人事部门统一制作的学分证明。今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2008、2009取得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及持有原医药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间: 6月12日下午2:30
报名地点:吴忠市银南宾馆一楼
培训地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原吴忠师范)多功能厅
收费标准:200元/人(依据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宁价费21017号)。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网址:WWW.NXPPA.COM.CN
附:医药行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表
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表
培训时间 |
内容 |
授课人 |
职务职称 |
6月1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6:00 |
新医改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张学斌 |
主管药师 |
国家中药产业政策与宁夏中药发展前景 |
冷晓红 |
教授 |
6月1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6:00 |
新修改的药事管理有关法规 |
华生祥 |
经济师 |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有关问题 |
袁本香 |
教授 |
二O O 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药学专业人员 培训 通知
抄 送:自治区人保厅、经信委、民政厅,吴忠、青铜峡、盐池、
同心等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
院,各会长、副会长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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