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2/26 ·点击:3493
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与医药价格改革培训班的通知”(培训中心[2009]9号),协会将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学习,有意参加培训的企业请与宁夏医药行业联系,统一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附:
关于举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与医药
价格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中心[200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掌握医药卫生体制和价格改革的最新政策,提升医药卫生服务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和中协人才技术交流咨询中心培训部举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与医药价格改革培训班。邀请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意见》、《方案》出台背景、内容创新和实施重点
(二)《方案》解析与落实措施
(三)建立建全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四大体系的构想与建立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和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1、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2、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问责奖惩机制;
3、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4、医药收支分开管理;
5、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专项补助;
6、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和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
7、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办法探索。
(五)药品价格及其形成机制改革
1、药品成本核算和监测制度;
2、药品计价方法改革;
3、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亏损补偿;
4、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和药事服务费;
5、新药、专利药品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
6、药品政府指导定价;
7、药品价格专家评审制度;
8、医疗保障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9、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0、仿制药品从低定价制度;
11、药品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
(六)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定价机制改革
1、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2、医疗价格项目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
3、医疗卫生服务计价方法;
4、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
5、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6、医疗机构和医生服务分级定价;
7、非营利机构政府指导定价与其它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七)医疗器械价格及其形成机制改革
1、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治疗项目规范管理;
2、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形成机制;
3、医疗器械价格计价方法;
4、医用仪器价格监测、服务成本监审和服务定期调整制度。
(八)药品、医疗器械定点生产和集中采购、配送流通体制改革
(九)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检查
二、参加人员
各地方医疗卫生、医保管理和药品监督检查部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大中型医院、疾控中心的领导、业务主管。
三、时间、地点
2009年3月20日至23日杭州市(20为报到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费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单位自理。北京主办单位统一开具报销票据,其它票据报销无效。
五、报名方法
请将本通知向市地、区县、医药卫生部门转发,组织市地、区县疗卫生管理部门、医院、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参加。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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