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3 ·点击:4599
宁药协[2009]01号
关于开展“诚信药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学专业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和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内容的诚信建设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医药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为我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协会要求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把诚信建设纳入企业管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同时,协会在诚信建设的基础上,开展“诚信药店”的评选工作,使我区医药行业零售经营企业的诚信建设有一个质的提高。
附:医药行业“诚信药店”评选标准与办法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诚信药店 评选 通知
抄 送:自治区经委、民政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长、副会长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9年1月5日印发
医药行业“诚信药店”评选标准与办法
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药学专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表彰我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开展诚信建设活动中做出的成绩,特制定医药行业“诚信药店”评选标准与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无违犯法律、法规的情况。(20分)
2、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落实,相关资料保存完备。诚实守信,无药品质量问题发生。(20分)
3、注重学习和培训,店员持证上岗,药师驻店,医药物价员(有资格证)核价制作价格标签,明码标价,无超限价销售药品。(20分)
4、店容店貌整洁,营业设施齐全,店员真实客观地向患者介绍药品,药学服务周到,热情。(20分)
5、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无不良社会记录。(20分)
二、评选办法
协会组织有关医药药材公司和药品连锁公司负责药品零售的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企业上报的“诚信药店”评选材料进行审核筛选,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及深入药店实地考核等程序,审定公布入选名单。
三、申报办法
2009年8月1日——8月30日为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表,并提交“诚信药店”的先进材料一式两份,交协会秘书处。
四、名额、时效
2009年在医药行业会员企业评选“诚信药店”20家,有效时间两年。
五、表彰授牌
协会将对获得“诚信药店”的企业在2009年协会年会上进行表彰和授牌。
医药行业“诚信药店评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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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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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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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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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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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附材料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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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司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会审核批准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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