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5年全区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6〕413号)文件要求,全区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2分,现就我区医药行业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符合规定的考试科目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药 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主管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专业知识(一)或药学专业知识(二)。
主管中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二、成绩合格标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科各62分以上(含62分)。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科各62分以上(含62分)。
三、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药师(中药师)资格应具备药学及相近专业学历。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应具备药学和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
1、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应取得初级药师(中药师)资格满四年以上;药学及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药学和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申报范围:
1、参加了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报名我区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经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2、参加了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同时兼报了我区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且条件符合医药行业初、中级评审条件并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五、申报提交的资料: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认真填写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两份,由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1份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四年的继续教育证明(2020-2023年)。
3、提交标准1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片4张。
4、参加202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兼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成绩符合申报要求,提交成绩单1份。
5、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申报我区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符合我区职称申报条件(宁人发﹝2007﹞66号)文件规定,大专毕业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本科毕业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四年以上,完成2020-2023年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交本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明及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申报专业应与考试科目一致,考试科目与评审科目不能相互转换。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保留政策。
7、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医药行业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虽符合我区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但没有兼报自治区医药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予受理;参加外省执业药师考试的成绩不受理。
8、申报工作于4月22日开始至5月24日完成。过期不再受理。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职称办负责资料审核和政策解释。
经审核合格人员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交纳评审费200元。《申报表》由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提供,每份5元。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永康北巷111号正大商务楼5楼
联系人:张老师 陕老师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2024年 4 月22日
抄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