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6 ·点击:724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2021﹞14号
关于开展中卫市2021 年度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中卫市各药品生产、批发连锁公司,零售药店及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宁人社函﹝2021﹞51 号)精神,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要求企业动员和组织药师等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实体培训,加强药师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注册执业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为此,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指导培训中心9月13日至 14日在中卫市宇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举办2021年中卫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同时对2021年之前取得的药师资格证书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卫市培训对象
中卫市(含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已取得药学、中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海原县的药学人员不方便的也可参加固原市(9月15日)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课程
1、新环境下零售药店运营思路
2、消化系统疾病药物治疗管理
3、新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解读
三、报名、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6:00 在宇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报名 。
2、上课时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培训课。学习结束发结业证。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药师、主管药师(中药师)资格证书,现场审验盖章。
4、企业需要办理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者可一并参加培训,现场填写报名表,交1寸照片2张。
5、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培训费200元/人;上岗证培训费200元/人(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宁价费字2136号)。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联系人:陕老师、杨老师 张老师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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