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30 ·点击:1341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2021﹞9号
关于开展银川地区2021 年度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银川市各药品生产、批发连锁公司,零售药店及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宁人社函﹝2021﹞51 号)精神,宁夏医药行业协会要求企业动员和组织药师等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加强药师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注册执业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为此,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指导培训中心7月6日至 8日在长相忆宾馆五楼多功能厅举办银川地区药学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同时对2021年之前取得的药师资格证书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银川地区培训对象
银川市辖区已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
1、《后疫情时期药店发展的思考》主讲人 张永贵
2、《新版糖尿病防治指南解读》 主讲人 王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
三、报名、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7月6日(星期三)下午2点-6点报名。
2、培训时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3:00(结业发证)。
四、报名、培训地点及要求
1、报名:长相忆酒店一楼大厅。上课在五楼多功能厅。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药师、主管药师(中药师)资格证书,现场审验盖章。
3、需要办理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者可一并参加培训,现场填写报名表,交1寸照片2张。
4、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培训费200元/人;上岗证培训费200元/人(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宁价费字2136号)。
咨询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联系人:陕老师、杨老师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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