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25 ·点击:1449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文件
宁药协 ﹝2021﹞6号
关于做好2021年医药行业
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药品批发、连锁、零售药店及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精神,结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店审方、药店管理和进行药学服务等提出新要求。为加强我区医药行业药品经营企业中初级药师、主管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培训的激励机制,完善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才使用政策的贯通,做实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登记)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打通医药行业高级职称的评审通道,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实体培训。现就我区医药行业2021年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情况通知如下,望各企业认真督促药学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分片区的继续教育培训。
一、凡在我区医药行业生产、流通企业持有自治区人社部门核发的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卫生系统统考证书)且在企业登记注册使用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宁夏医药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实体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课学习,同时,鼓励执业药师积极参加实体培训,取得由自治区人社部门规定的学时学分证明。
二、加强继续教育与人才使用的贯通。企业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时,必须索验其本人继续教育证明,不能提供自治区人社部门或医药行业协会出具继续教育证明的,企业不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证书只作资格保留,不能注册使用。
三、认真做好市场监督、行政审批和医药行业协会三方制度的衔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人社厅规定,对于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也不能出具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监督和行政审批部门不予登记注册,医药行业协会不得受理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四、已经聘用在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的药学人员,应主动参加医药行业协会组织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和更新专业知识,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对于违反规定,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企业不得继续聘用,协会也不再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包括职称晋升,证件遗失补发、提供资质证明和本人评审资料等。也不予受理《药品管理法》实施后资格的证明和认定。
五、为降低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成本,2021年继续教育仍以市为单位分片培训,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指导培训中心从6月份开始,8月底完成2021年全部在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各企业要遵守规定,科学安排时间,创造条件,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
六、分片区继续教育实体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另行下文通知,培训前协会将通过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药师手机短信和QQ群、微信群通知到企业或本人。
联系电话:0951-6039395 6039303
联系人: 陕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2021年5月25日
抄送:自治区人社厅、药监局,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本会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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