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3/22 ·点击:3168
固原市医药物价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举办医药行业、医疗机构物价员(收费员)岗位资格培训班的通知”(宁价综发[2010]4号)精神,为完善我区医药企业、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工作,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物价员(收费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宁夏价格协会于2010年3月18日—20日在固原市原州区举办了“全区医药行业、医疗机构第三期物价员(收费员)岗位资格培训班”,来自原州区、西吉、隆德、彭阳、泾源等区县医药企业、医疗机构近200名学员认真学习了药品价格法规和药品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参加了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现场颁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员(收费员)岗位资格证书》。此证书为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和收费的合法上岗证件,也是企事业单位建立物价员(收费员)制度,规范明码标价签章制度,参加价格诚信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检查的内容之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规定,学习培训结束后,将由价格检查部门对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物价员(收费员)的单位根据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希望各药厂、公司和零售药店必须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配备物价员,对未能参加培训和未取得证书的单位,请及时咨询补充报名,由价格部门安排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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