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1 ·点击:3825
10月9日,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表彰优秀物价员(收费员)及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价综发[2008]15号)文件,向社会公布,决定表彰奖励全区152名优秀物价员(收费员)。其中,宁夏医药行业有17名:他们是宁夏启元国药公司杨建永、周燕芬;协力厚医药公司白彩虹;宁夏永欣医药公司何桂琴;宁夏方泽医药公司刘国珊;宁夏新禾药品连锁公司徐龙;宁夏新城医药公司汪红敏;宁夏康广医药公司沙彩兰;宁夏午阳中西药有限公司董海燕;中卫市医药公司闫春华;石嘴山博康医药公司史文珍;隆德县医药药材公司李春杰;固原市医药公司张晓玲;灵武市朔方医药公司韩巍;固原市原州区达仁堂大药房马小女;石嘴山是恒炜医药公司潘莉;吴忠市医药公司张海艳。这17名先进个人被授予全区优秀物价员(收费员)荣誉称号。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做为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上述单位和个人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为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健全价格信用体系、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宁夏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号召全区医药战线的工作人员向受到表彰的优秀物价员学习,为全区人民的健康事业多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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