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 ·点击:4810
常晓村司长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本次培训经请示部领导批准,体现了商务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各级商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医药领域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参加本次培训的同志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培训是一次综合培训,培训内容既有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医保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政策,也有商务部新近发布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解读,以及行业发展最新趋势的介绍,目的是使大家熟悉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标准宣贯、统计培训等基础工作,推动行业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经过这些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中的工作思路,一手抓行业建设促发展,一手抓政策协调促改革,进一步健全药品流通领域的市场机制和药品流通体系,使行业管理工作稳步走上正轨。
(一)建立行业管理体系,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经过多方面努力,目前我们已基本建立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体系。2011年5月,商务部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明确了行业发展的目标、原则和任务。《规划纲要》一经发布就在全行业引起很大反响,成为了行业发展的指南。一些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工作目标是在《规划纲要》的引领下制定和实施的,一些企业的上市申请都引用我们《规划纲要》的内容。制定和发布《规划纲要》成为我们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手段。
(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从2011年起,我们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通过遴选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带动行业从传统商业购销模式向现代全产业链服务模式转变。针对中药材流通分散落后的现状,我们于2012年启动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于2014年又发布了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来促进中药材流通现代化,有效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自2012年以来共发布9项药品和中药材流通行业标准,并指导协会按照《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零售药店服务规范》两项标准推进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的分级评定工作。二是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人才培训方案》,在各省市遴选了41个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编印了一套“全国药品流通行业人才培训系列教材”,对各培训基地选派的师资进行了培训。三是健全行业统计工作体系。建立了正式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工作机制,配套开发了网上直报系统。每年组织开展统计培训,以商务部名义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从2011年起连续发布了《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增强了行业数据的统一性、权威性,为政府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了依据。
(四)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制定和协调,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我们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社会资本办医、药品定价机制改革等医改政策协调,反映行业企业意见,推动健全药品流通的市场机制,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为贯彻国务院部署,加快流通领域改革步伐,2014年将清理阻碍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连锁经营发展等内容列入国务院医改重点任务,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意见》,以指导各地医改和药品流通工作。
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药品流通行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国批发企业近1.5万家;零售连锁企业3570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5.8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7.4万多家,零售药店合计近43.3万家。从销售规模看,近些年药品批发和零售行业销售总额的增幅均超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预计2014年药品批发和零售行业销售总额将超过1.5万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
(二)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建成现代医药物流中心238个,仓储管理和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得到普及,自动立体仓库、电子订货、自动拣货、红外线遥感温控等现代化物流设备和先进管理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迅速,企业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已占商品配送总额的20%。
(三)药品经营模式创新发展。一是药品零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向消费者提供多样化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二是一些药品流通企业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承接医疗机构的药事服务,探索院店合作等医药分开新模式;三是现代医药物流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延伸,全产业链的服务模式开始形成;四是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企业已达371家,同比增加169家,增幅为83.7%。
(四)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近年来,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逐年提高。2011年,行业内出现首家销售总额超千亿的企业。2014年,销售总额百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由2010年的8家增加到14家,批发百强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比2010年增长了5个百分点;药品流通上市公司共实施兼并重组66起,涉及金额54亿元;证监会审核通过了云南一心堂连锁药店、老百姓大药房和益丰大药房的上市申请,使药品流通上市公司将从2010年的14家增加到目前的18家。
虽然药品流通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行业结构仍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行业“多、小、散、乱”的问题仍比较严重。2014年我国药品批发百强企业的市场份额为65%。相比之下,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前4大药品批发企业的市场份额就超过了80%。零售行业的小散问题更加突出,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市场份额不到30%,零售药店连锁率仅为36.6%,仅比201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药品零售连锁率与《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其次是药品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我国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水平、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响应速度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如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费用率高达5%左右,美国和日本只有1.5%左右;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人才储备也亟待提高,如2014年注册在药店的执业药师接近13万人,距离所有零售药店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第三是行业在医药卫生体制中的地位不清。一方面,药品批发企业被认为是药品价格虚高的主要推手,人们普遍忽视药品采购、定价、使用和报销政策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另一方面,药品零售企业与医疗机构药房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医保定点药店少,很难得到医院处方,还需照章纳税。
三、做好2015年药品流通工作的几点要求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指导意见,医改领导小组也确定了今年的重点任务。医改是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与扩内需、调结构等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医改的深入,既对药品流通行业带来影响,也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面对经济新常态,面对医改和行业新形势,全行业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早做安排。我们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理顺药品流通的市场机制,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制定出台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文件已列入今年医改的重点任务。我们将继续与国务院医改办协调,推动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同时各级商务部门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密切关注药品价格放开、医保定点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等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健全药品流通的市场机制。
(二)启动行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我们将对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国家医改的新形势,充分考虑现代医药物流、药品电子商务等行业发展新趋势和影响行业发展的各项因素,研究制定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工作,为本地制定“十三五”规划做好准备。
(三)进一步提升药品流通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提出的“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等任务,与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探索对药品配送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管理,给予通行便利,缓解药品运输车辆“进城难”的问题;与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药品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药品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密切关注“互联网+”对行业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
(四)继续加强行业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已出台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支持行业协会加快推进分级评定工作,扩大覆盖省市,推动分级评定结果在药品招标配送、医保定点选择等工作中的应用。二是对各地行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开展督导和评估,发挥各地培训基地的作用,广泛动员行业企业参与行业培训。三是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新修订的《药品流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这项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制度,是国家制度。各地要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争取更多的典型企业参与统计直报,综合运用商贸流通统计专项资金和鼓励表彰等方式,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同时要形成行业数据采集、开发与利用机制,发挥和利用好省域行业统计信息的价值。
(五)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中药材流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请各主要产销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发挥好规划引导、组织协调和制度与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争取在中药材集约化产地加工基地、社会化仓储基地建设方面提供土地、资金、融资支持。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引导广大药农与市场商户委托中药材经营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进行中药材集中加工与仓储。
(六)加快推进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是我们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我们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提升流通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首批城市要及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运行管理上来,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落实运行维护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切实发挥追溯体系作用。第二、三批省份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创新制度机制,强化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试点建设任务,确保尽快建成运行追溯体系。与此同时,要与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建设紧密结合,依托现代仓储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广覆盖、全过程的追溯链条,提高追溯体系的建设效率,使两者紧密衔接、相互促进。
同志们,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大家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争取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各项任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为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最后,预祝本次培训班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