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图片
 
视频展播
 
会员单位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宁夏众欣联合方泽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佛慈大药房有限公司
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医科大学
中宁县医药药材公司
宁夏众欣联合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医药集团中信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富康人和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众欣联合德林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同盛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康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贺兰县医药药材公司) 
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佳禾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源丰医药有限公司 

石嘴山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福安达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浩济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春晓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西部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华源耀康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普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宁夏普济大药房 
盐池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宁夏永宏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宁夏金顺医药有限公司
盐池县大水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宁夏安春堂医药有限公司

固原市济仁堂医药连锁公司 
宁夏康泰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百合堂医药连锁公司
宁夏医源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吴忠市百年益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同心县同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宁夏圆心益可思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
银川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固原德立信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仁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皓乐康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达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乾顺恒合电子商务公司

宁夏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北京中医药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银川学习中心

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夏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银川邻客智慧大药房有限公司

宁夏众诚医药有限公司

泾源县安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中卫市安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同心县永安堂大药房

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宁夏金金汇医疗冷藏设备有限公司

 

 

 

 

 

 
暂无信息
 
总局修订说明书,16亿大品种或崩盘!
·时间:2018/2/24      ·点击:1155

 

总局修订说明书,16亿大品种或崩盘!

  医药网1129日讯 不良反应可致休克,有抢救条件的医院才能用!一个年销16亿的药,危险了!
 
  11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生脉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7年第142号)》。
 
  ▍警告:这个药可导致休克
 
  修订后的说明书,首先增加了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还包括9项不良反应和4种禁忌。
 
  同时明确:不得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输液观察30分钟,不行就抢救
 
  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详见附件)
 
  从修订后的说明书看,用这个药,恐怕医生提心吊胆、患者如临深渊。30分钟,对双方都是种考验。
 
  总局数据库显示,生脉注射液的批准文号共有25个,分属8家药企。相关数据显示,这个产品年销量在16亿元左右,有3个厂家占11亿的份额,其他几个厂家的销量平均在1亿左右。
 
  ▍16亿的市场,危险?
 
  修订后的说明书,对其销量是个考验,不过,冲击更直接的是,年初人社部发布的2017年版医保目录中,已经对生脉注射液已经做了限制——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急救抢救临床证据的患者。
 
  双重冲击下,暂且不提增长,16亿的盘子还能不能守得住,会不会崩盘,可能是个问题。
 
  ▍中药注射剂,风口浪尖
 
  一个月前,总局通报的喜炎平不良反应,让中药注射剂处于风口浪尖,此次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的修订,相信还会引发业界的讨论——中药注射剂到底安全吗?其未来究竟何去何从?
 
  1127日,在赛柏蓝承办的“第三十二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有关专家对于这话题做了解读。
 
  公开资料显示,中药注射剂大部分是8595年甚至85年前研制的,最早中药注射剂诞生在抗日根据地,还有一部分是952005年批的,2005年以后批的很少。
 
  ▍有效,但证据不足
 
  论坛上,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的一位专家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中药注射剂在临床定位现在是比较宽泛的,有效性证据链偏弱,中药注射剂无论卖多少亿,自身优势特点依据不充分,影响临床疗效发挥。
 
  中药注射剂甚至中药耐用,西医医院里面中药中医梳理的定位不准确,难以说精确,很宽泛,到底怎么用,西医不清楚。
 
  ▍出路:安全再评价,要用西医的指标
 
  基于这个现状,对中药注射剂安全要进行再评价,势在必行。在108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显示,要对已上市药品注射剂进行再评价,力争用5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对此,这位专家建议,中药注射剂再评价,一定要抓住要素,针对现在临床使用的问题,体现这个注射剂临床价值,来解决临床的需求。
 
  另外,中药注射剂治疗医师90%是西医师,所以再评价依据之一就是应该是西医评价指标为主体。
 
  附:总局关于修订生脉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7年第142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生脉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生脉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1230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生脉注射液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脉注射液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生脉注射液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生脉注射液为处方药,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生脉注射液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附:生脉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如下:
 
  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1.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高热、畏寒、乏力、疼痛、面色苍白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局部皮肤反应等,有剥脱性皮炎个案报告。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胃不适、口干、口麻木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紫绀、血压升高、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心区不适等。
 
  6.精神及神经系绕:头晕、头痛、局部麻木、抽搐、震颤、头胀、意识模糊、失眠、精神障碍等。
 
  7.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喉水肿、咽喉不适等。
 
  8.用药部位:静脉炎、局部疼痛、局部麻木等。
 
  9.其他:腰背剧痛、肌痛、球结膜水肿、视力异常、排尿异常、眶周水肿等。
 
  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五味子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禁用。
 
  4.对实证及暑热等病热邪尚存者,咳而尚有表证未解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掌握功能主治、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不得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寒凝血瘀胸痹心痛者、非气阴两虚病患者不宜使用。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对有其他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6.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本品需滴注前新鲜配制。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本品有升压反应,高血压患者使用时需注意观察血压变化。
 
  9.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五灵脂及其制剂同时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Copyright © 2008 宁夏医药行业协会 www.nxppa.com,ALL Rights Reserved

欢迎您第5456749位访客  宁ICP备2022001223号 邮箱:master@nxppa.com

电话:0951-6039395 0951-6039303 传真:0951-6039395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永康北巷111号 邮编:750004